6月6日15時30分,省高速總隊二支隊沂源大隊民警在青蘭高速沂源收費站檢查時,發(fā)現一輛未懸掛號牌的重型半掛牽引車駛出收費站口,民警示意車輛靠邊檢查。當民警再次檢查車輛時,卻發(fā)現該車又突然“變”出了號牌。經仔細檢查,民警發(fā)現該車號牌架用一根伸縮棍牽引,一根控制線一直連到駕駛室。
在民警的詢問下,司機朱某承認了自制活動牌架的事實。民警對朱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,并當場拆除了違規(guī)裝置,朱某因安裝活動牌架被處以罰款200元、記12分,駕駛證準駕車型也由A2降成B1B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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