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深入貫徹全國車輛檢測機構重慶工作會議精神,為保證《公告》產品技術審查工作的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全面提高產品審查工作質量,中機中心于2014年10月23日召開了第十次產品審查總結交流會。
中機中心技術部全體汽車專家以及綜合部有關人員參加了會議。會上介紹了266期公告產品審查情況,對審查不通過車型進行了逐一討論。
會后對審查中遇到問題以及工作安排作如下要求:
1、對于運輸危險品的半掛車產品,應在其他欄注明采用適用于牽引危險品運輸半掛車的牽引車。
2、對于安裝有空調的醫(yī)療廢物轉運車產品,應按照冷藏車要求檢驗A7項。
3、Ⅴ類補盲視鏡和Ⅵ類前視鏡安裝在車輛上時,如果裝備到Ⅱ和Ⅳ主鏡架上,其鏡面或整個托架的任何部分距離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1800mm,否則不允許裝備在主鏡架上。
4、無保護框架后視鏡,不滿足GB15084-2013標準的4.1.1.2條規(guī)定,暫不允許裝備。
5、公告內罐式車產品應按照《罐式車輛生產企業(yè)及產品準入管理要求》,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備案參數補充工作,2015年7月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。
中機中心將繼續(xù)定期召開技術審查工作總結交流會議,及時傳遞有關技術審查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