▎政策的來龍去脈 為安全而生
2018年2月交通運輸部發(fā)布了《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第一部分:載貨汽車》(JT/T 1178.1-2018),自2018年5月1日開始實施,該標準規(guī)定了N1、N2以及N3載貨汽車的整車、制動系統(tǒng)、安全防護、報警及提示等安全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。
但是,該條例中并非所有內(nèi)容都是自2018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。其中這幾條自2018年5月1日起第25個月(也就是2020年5月1日)開始對新生產(chǎn)車型實施:
1、總質(zhì)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且最高車速大于90km/h的載貨汽車,使用單胎的車輪應安裝輪胎氣壓監(jiān)測系統(tǒng)。
2、總質(zhì)量大于18000kg且最高車速大于90km/h的載貨汽車,應具備車道偏離報警功能和車輛前向碰撞預警功能。
以下這幾條自2018年5月1日起第37個月(也就是2021年5月1日)開始對新生產(chǎn)車型實施:
1、總質(zhì)量大于等于12000kg且最高車速大于90km/h的載貨汽車,應安裝電子穩(wěn)定性控制系統(tǒng)(ESC)。
2、總質(zhì)量大于等于12000kg且最高車速大于90km/h的載貨汽車,應安裝自動緊急制動系統(tǒng)。
再此之后,2019年3月交通運輸部再次發(fā)布了《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第二部分:牽引車輛與掛車》(JT/T 1178.2-2019),自2019年7月1日開始實施。這一部分主要適用于N2類和N3類牽引車輛、O3類和O4類掛車及其組成的汽車列車。
同樣條例中的各項規(guī)定并非都是在2019年7月1日開始實施,以下這些規(guī)定自2020年5月1日起對新生產(chǎn)車型實施:
1、最高車速大于或等于90km/h的非雙轉(zhuǎn)向軸牽引車輛,所有轉(zhuǎn)向輪應安裝爆胎應急安全裝置,并在駕駛室易見位置標示。
2、最高車速大于或等于90km/h的牽引車輛與掛車均應安裝電子制動系統(tǒng)(EBS)。
3、牽引車輛采用氣壓制動時,制動系統(tǒng)儲氣筒的額定工作氣壓應大于或等于10000kpa。
4、最高車速大于或等于90km/h的牽引車輛轉(zhuǎn)向軸的所有轉(zhuǎn)向車輪應安裝盤式制動器。
5、牽引車輛應安裝緩速器或其他輔助制動裝置。
6、牽引車輛駕駛室應具有乘員保護功能。
7、最高車速大于或等于90km/h的牽引車輛,使用單胎的車輪應安裝輪胎氣壓監(jiān)測系統(tǒng)。
8、牽引車輛應具備車道偏離預警系統(tǒng)和車輛前向碰撞預警系統(tǒng)。
以下這幾條自2021年5月1日開始對新生產(chǎn)車型實施:
1、牽引車輛應安裝電子穩(wěn)定性控制系統(tǒng)(ESC)。
2、最高車速大于或等于90km/h的牽引車輛應安裝自動緊急制動系統(tǒng)(AEBS)。
▎目前的實施情況 9月1日起實施
按照以上的實施時間,本該是2020年5月1日起,新生產(chǎn)的牽引車和載貨車應該滿足以上標準,但是受疫情影響,2020年3月13日交通運輸部關于有序恢復運輸服務扎實推動復工復產(chǎn)的通知,在通知中明確:
《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 第1部分:載貨汽車》第二階段實施條款、《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 第2部分:牽引車輛與掛車》第一階段實施條款,從2020年5月1日順延至2020年9月1日起實施。
如今,距離9月1日的實施期限已不足1個月,按照商用車的訂車周期來計算,也有部分品牌的訂單順序已經(jīng)排在了9月1日之后,因此已經(jīng)有部分經(jīng)銷商和主機廠行動起來,在訂單中提供這些選項。
日前,網(wǎng)上流傳某品牌的內(nèi)部訂單提報通知,針對牽引車而言,車速小于90km/h的牽引車需要配備駕駛室乘員保護、50鞍座、互換性銘牌、車道偏離報警、前向碰撞預警報警。
而車速大于等于90km/h的牽引車再此基礎上,還需配備電子制動系統(tǒng)(EBS)、轉(zhuǎn)向輪盤式制動器,單胎胎壓監(jiān)測系統(tǒng),如果是非轉(zhuǎn)向軸還需配備轉(zhuǎn)向軸胎爆應急裝置。
▎9月1日后買車成本上漲?可能會!
對于卡友們來說,購買9月1后新生產(chǎn)的牽引車或者載貨車將面臨兩種選擇,但無論哪種選擇,或許都有成本上漲的可能。
1、選擇對車輛進行限速,最高車速不超過89km/h,限速裝備將成為出廠標配,理論上車輛將從技術條件上實現(xiàn)車輛限速,對于常跑快遞、綠通、冷鏈等對于時效性要求比較高的細分市場用戶來說,標載或者空載在高速路上行駛,這樣的速度可能會無法滿足其需求。
但同樣需要配備50鞍座、互換性銘牌、車道偏離報警、前向碰撞預警報警等,這部分的成本相比此前的車型肯定會更多。不過,在條例中各項標準都采用的是“應”而不是“必須”,所以在后續(xù)執(zhí)行中是否會完全依靠這個標準,目前還不得而知。
2、如果選擇車速大于或者等于90km/h的牽引車,就需要加裝以上這些新規(guī)中必須要加裝的設備,加配置意味著購車成本肯定會有所上漲,據(jù)了解單電子制動系統(tǒng)(EBS)的市場價就在6000元以上,這一整套系統(tǒng)加裝下來,肯定要比現(xiàn)在的新車更貴。
▎編后語:
《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》的實施旨在提升營運貨車的安全,讓貨車不再變?yōu)椤暗溰嚒?,對于卡友們的日常運營安全也更有利,雖然不可避免會造成成本上升,但是伴隨著商用車技術發(fā)展,法規(guī)的完善,車輛安全配置的進一步增加也無可厚非。
如果卡友們計劃買新車但是手頭資金不夠,建議大家可以在9月1日之前去買車,以免錯過這個時間節(jié)點,需要更多的購車成本。但如果手頭充裕,還是建議大家可以選擇裝配有這些安全系統(tǒng)的車型,畢竟安全是運營的根本,加裝這些設備最根本的受益方是卡車司機本身。